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、区块链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
来源:本站 时间:2021/2/19 13:35:37 次数:
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、区块链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
江北新区经发局,各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,各区工信局:
根据省工信厅《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、区块链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苏工信数据〔2021〕53号,附件1),现组织开展国家和省2021年大数据、区块链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
(一)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。围绕工业大数据应用、行业大数据应用、大数据重点产品、数据管理及服务四个方向。在技术创新方面,引导企业探索突破数据采集、存储、加工、分析、服务、安全等环节“卡脖子”瓶颈,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数据产品,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和特色鲜明的创新型中小企业;在融合应用方面,加快大数据在工业、金融、医疗、应急管理、城市大脑等方面的深度应用,形成一批成熟的行业系统解决方案,鼓励跨行业、跨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,推动大数据同各产业深度融合;在生态培育方面,引导企业提升数据管理能力,探索数据确权、流通、共享等新业态和新模式,强化产业安全保障能力,推动形成政产学研用多方联动、协调发展的生态体系(附件2)。
(二)区块链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。围绕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、区块链行业应用两个方向。加强区块链核心技术、安全技术、扩展技术及硬件制造、软件产品开发、集成应用等领域的研发;围绕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及高质量发展部署,积极推进区块链技术在重点行业的创新应用(附件3)。
二、工作要求
请各单位认真组织、严格把关,确保申报材料齐全完整、真实有效,于2月28日前完成上报工作。
大数据方向:申报主体首先在“江苏省软件行业政企服务平台”完成企业入库,再登录工信部“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”完成线上申报(详见附件2),并将《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》(附件2)纸质材料(一式两份)及电子版报至各单位审核。各单位将推荐项目的申报书和《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报送信息汇总表》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至市工信局。
区块链方向:申报主体需在“江苏省软件行业政企服务平台”完成企业入库及线上申报(附件3)。由各单位在“江苏省软件行业政企服务平台”完成审核,并将系统导出的《2021年区块链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报送信息汇总表》(附件4)加盖公章后报至市工信局。
联系人:支 豪 68788924(大数据产业)
刘露婷 68788923(区块链产业)
附件1:江苏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、区块链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
附件2: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书
附件3:2021年区块链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指南及申报书
附件4: 2021年大数据、区块链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报送信息汇总表
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21年2月18日